民事
快餐店员看见小偷不提醒顾客,店方是否应该赔偿
快餐店员看见小偷不提醒顾客,店方是否应该赔偿 你好,我于6月15号在快餐店吃饭,并在快餐店内被偷手机,事后有好心人告诉我快餐店店员目睹小偷偷盗行为两次,没有提醒我,也没有举报给店里的管理人员。我马上找快餐店负责人理论,当时店员也承认看见了不敢说,店长留下我的 联系方式说6月16号给我赔偿答复。6月16号,我再次上门事,他们请示了上级,并否认店员看见偷盗行为,拒绝赔偿。调出监控录像明显看出店员是看见了偷盗行为的,并要求拷贝了录像。请问该快餐店是否有保护消费者的财产安全义务和提醒义务,我是否应获得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tF9128(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1-06-23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