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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虚假欠条,有短信为证据

虚假欠条,有短信为证据 一年前因无证婚姻分手后,都各自找到对象,半年后前妻分手了,当时非常痛恨我,觉得我害了她。就和亲戚一起胁迫我写十万元欠条,要不然就把我以前的短信息公布出来,或者去单位闹事,我因为害怕,给她写了十万元欠条,半年前没有报警。
    前一个月,她给我短信:“让他给我6万元,两人互不相欠”,然后我发短信:“把6万元分手费给她,让她把她父母逼着让我写的10万元欠条给我”,她说:同意。
    我怕她去闹事(而且他在短信恐吓我,还发信息给我家人说,不给钱,会让我们不得好过),我就把6万元钱打给她了,凭短信中“逼着”这个字眼,我可以告他敲诈勒索?6万元能要回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achuz……(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5-10-22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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