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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卖淫案

介绍卖淫案 5月份。我母亲在深圳从事“拉皮条”工作,用假身份证被拘留。后被查出4月份已被网上通缉。原因是被3名从事卖淫活动被抓的小姐举报。其中有一名小姐被抓了两次,也举报了两次。所以证据算4个。现在我母亲在看守所中候审。但是请律师。律师费三万。律师找关系让派出所的人停止侦查又给了三万。后来又买通公安局和检察院花了11万。目的是为了消掉重复的举报。证据从4个变成2个就不构成多人。就可以判的轻点。这是律师的说辞。但是我母亲在看守所里听别人说大运会期间严打,这样的案件不算特别严重,等过了大运会只会判3-4个月吩咐我们不要请律师了,收回所有的钱,但是已经花出去的收不回来了。我想请问一下,花钱让派出所停止侦查有没有必要,律师可能什么都没做。但是钱他却不肯退律师费三万和停止侦查费三万。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11955……(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6-22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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