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有关三方协议和违约金的问题
有关三方协议和违约金的问题 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四月份和一家企业签订了三方协议,实习了三个星期,中间跟公司提出过不干了,但是没有解约,之后又想继续干了就又照常上班,但是因为一次有事没跟公司请假,公司说让终止实习,并办理了离职手续。当时经理说离职和解约不是一回事,就是把人打回人力资源部,让等七月份毕业再看分配到哪儿。前几天去单位拿纸质的三方协议,单位不给盖章,说是已经离职不接受我了,但是网上的三方协议并没有解约,说是让交违约金四千(三方协议的补充条款上写的,当时承诺的是转正之后月工资2500)然后再解约。现在公司的借口就是我当初自己提出不干了,所以是我先违约的,必须交违约金,但是我当时并没有解约,并且是他不接受我,想咨询一下这个违约金到底用不用交,现在档案是往单位派遣,如果不交违约金,单位有没有权利扣我的档案?如果毕业之后拿着报到证去单位报到,他能不能不要我?三方协议还有没有法律效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杯中水90(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1-06-21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