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公证处该给我公正吗
公证处该给我公正吗 父亲生前写明房子给两个儿子,写明百年后接管,父母亲死后儿子想过户,到公证处公证时说只有遗嘱才能给予公证,请问这样分家书在当事人死后公证处能当成遗性质办理吗? 问题补充:
公证处说只能按遗产继承,其他子女必须声明放弃,可其中有一个被告知无行为能力,即使代理人也无权放弃,所以不能公证,还说遗嘱就不必声明,因为分家书写明百年之后接管,家人都承认事实,请问公证处能否将此分家书当成遗嘱性质给予公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4382(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1-06-21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