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公证处该给我公正吗

公证处该给我公正吗 父亲生前写明房子给两个儿子,写明百年后接管,父母亲死后儿子想过户,到公证处公证时说只有遗嘱才能给予公证,请问这样分家书在当事人死后公证处能当成遗性质办理吗? 问题补充:
公证处说只能按遗产继承,其他子女必须声明放弃,可其中有一个被告知无行为能力,即使代理人也无权放弃,所以不能公证,还说遗嘱就不必声明,因为分家书写明百年之后接管,家人都承认事实,请问公证处能否将此分家书当成遗嘱性质给予公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4382(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1-06-21 12:2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