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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关于法院起诉离婚的调解书送达程序

关于法院起诉离婚的调解书送达程序 关于法院起诉离婚,第一次起诉开庭后当庭没有宣判,法院说1个月之内出结果,但后来接到法院电话说对方愿意调解离婚,但要求我支付补偿,因为我与对方不在同一个城市,现在法院说调解书对方已经签字,让我把补偿款汇到法院,法院收到钱后再把调解书给我寄过来,我想问问这样程序是否合法,我会不会受到损失,另外法院说把调解书寄过来之后我只需要在邮递件上签字,调解书就算生效了,并且调解书上已经盖上法院的章了,我想问问是否这样就算正式解除婚姻关系了,另外除了调解书之外是否还应该有其他关于补偿金已经付给法院或者对方的证明吗?还有调解书的内容只是通过电话由法院工作人员给我读的,会不会有问题?谢谢 
另外想问一下,如果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生效的话,不是本人签收,由别人代签收是否可以?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iona6……(辽宁)
提问时间:2008-08-13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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