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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过失杀人致人死亡案件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

过失杀人致人死亡案件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 王某在一次吃饭中,去楼下买一包烟,碰见和他有过节的李某,两人发生口角,李某将其打倒,后脑勺正好撞到后面的一块尖角石头上,造成颅脑出血,在送往医院的路上死亡。李某当时没有抢救,二是见情况不妙,逃到外地,后经过公安机关3年的追捕,终于抓捕归案。这种案子王某家属怎么行使自己的权益?王某当时有有四个小孩,年龄分别为12、14、16、18岁,妻子40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yq168(山西-忻州)
提问时间:2011-06-20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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