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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乱收费------------不办理停水停电
强制性乱收费------------不办理停水停电 张店区付家镇苏村泉山小区营业房经营业主6月9号至20号相继收到两份书面通知和一次口头通知,第一次通知内容:夏季来临为更好吧各租赁户经营环境治理好,经村委与物业研究决定对沿街房各租赁户生活垃圾进行整治,具体整治办法,由物业投资每户安装垃圾桶,每天由业主自行将桶内垃圾放到清运车上。(注:每户垃圾桶收取300元押金,垃圾桶损坏则不予退押金。)办理时间为三天,望广大业户积极办理,否则,发现你户垃圾乱放,将停止你在本区域内的一切经营事物。第二次通知:各沿街房经营户,由于垃圾乱堆乱放,严重影响市容环境,望广大经营户见通知后,积极到物业办理垃圾桶事项(注三天内办理)否则将停水停电,严肃处理。20号上午口头通知:明天不办理停水停电。
作为我们各经营户本着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每年物业费一次交清820元,每月垃圾处理费30---60元,电费是全市最高1.2元一度,我们大部分经营户都是下岗职工或者是未就业人员,我们自主创业,自主经营,既不给政府添麻烦也不给社会制造压力,现在的生意很难做,租金很高,家有老小生意并不好都很难糊口,这样的乱收费频频不断,我们实在承受不了,请有关部门给予帮助、支持、解决。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正义在那里(山东)
提问时间:2011-06-20 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