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财产分割咨询
离婚财产分割咨询 我和我对象是2007年8月登记结婚的,在结婚之前于2006年10月份签订购房合同买了一个二手房,当时签合同都是签的我们两个人的名字,买房子的时候是我父母出了19万,其中有15万提出来现金交给房主的首付款(房主当时的房子还在银行抵押,房主用这部分款还了银行的钱进行解压),房主也给打了收条。剩余的4万用于办理房屋过户的各种税费和装修使用,她家总共出资4万,全部用于办理房屋过户的各种税费和装修使用了,房产证是2006年11月份办理出来的,写的也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她是共有人,现在我们要离婚,请问离婚的房产如何分割?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bU5611(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1-06-20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