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这个官司能打赢吗?
这个官司能打赢吗? 我岳母在2000年至2006年做买卖的过程中累计借了我8万元钱,没给我打借条,不知道什么原因在2006年4月20号,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岳母让他儿子给我打了个借到我8万元的条子,事后我岳母把借条给我,我没要,因为钱不是他儿子借的。
2006年4月21号,我岳母就与她儿子打分家析产的官司,我岳母就把她儿子给我打的借条交给了法官,在庭审笔录中法官问道过这个借条。
“ 法官问? 原告(我岳母)2006年4月20日被告(她儿子)给你出具8万元借条是怎么回事?
原告(我岳母):是我从我女婿处借了8万元进货,我儿子说还我女婿货(我岳母开店,货是我岳母的),所以他打了借条,我把借条给我女婿,他不要,因为钱不是我儿子借的,这钱我不让我儿子还,我借的我还,这8万元就在我起诉的43万元的债务中(摘自滨州中院民事判决书-庭审笔录)。”
庭审中我岳母提交了包括我的8万元在内的共计43万元的债务,要求:“财产依法分割,债务依法分割”。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结论是:“、、、、、、。综上,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我岳母)主张与被告(她儿子)分家析产,不能提供证据证实与被告存在家庭共有财产的事实。故原告要求与被告分家析产诉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根据、、、、、、、、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对被告分家析产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有原告承担。
现在的问题是我岳母已经不在做买卖了,也没有偿还能力,想让她还钱已经不可能了,我岳母让我去起诉他儿子还我那8万元钱,她去滨州中级人民法院给我复印她儿子给我打的那张借条(借条在中院卷宗中)。
我想问一下就算有了借条,这个官司我能打赢吗?
我有以下几点不明白,希望各位律师能给予解答:
1、她儿子打借条时,我不在场,事后我岳母给我借条我也没要,这是不是说明我当时不同意这个债务转让?
2、判决书已经证实了这个钱是我岳母借的,她也主动说她还,还说就在她那43万元的债务中,判决书没有支持她的43万元债务和她儿子共同负担,也没单独判这8万元由她儿子负担,这样是不是说以对这8万元的借条做出了处理?我要在用这张借条起诉她儿子是否违反了"一事不再理”的诉讼原则?
3、有她儿子出具的借条为证,能否认定这8万元债务已经由我岳母转让给了她儿子,她儿子现是债务人,应当承担还款责任。我岳母在与她儿子的分家析产案件庭审中所表达的自己偿还的意见,因未经过债权人我的同意,而不发生债务转移的效力?
借条内容:
借条
今借到XXX(我)现金捌万元整,小写80000、00元整,随要随还。
借款人:XXX (她儿子)
2006年4月20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愁断肠(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1-06-20 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