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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受伤后因赔偿问题到法院起诉对方,法院驳回起诉后是否可以再重新起诉对方?

受伤后因赔偿问题到法院起诉对方,法院驳回起诉后是否可以再重新起诉对方? 我在工地受伤后,做了司法伤残鉴定,与工头签了一份工伤私了协议。工头付了协议赔偿款。我嫌赔偿太少,到法院提起诉讼。一审、二审都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原因是应走劳动行政调解程序。我到劳动部门去做工伤认定,可工伤认定时效已过,给出具了不受理裁决书。这时我应该再到一审法院重新提起诉讼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一审二审期间这一段时间是否应该算在诉松司法时效之外?如果也算在内的话,那恐怕我的诉讼时效就不够了。这时我是否可以直接向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或申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by148(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5-10-18 23:0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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