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求助:房屋拆迁纠纷,难道有权有钱就没办法吗?
求助:房屋拆迁纠纷,难道有权有钱就没办法吗? 房屋拆迁前后时,一直打房屋拆迁纠纷官司,可是拆迁办只认本人(地积调查表确认),现在已经拆迁过去两年了可是还在打官司中,这时能出售房屋吗?这样出售生效吗?会不会有什么纠纷?
最主要的:是我家住了20多年了,村上也只认我家,他们根本也没住过,也没有这边的户口(就我家3口人在这边有户口).
家里3儿子2女二,我父亲排第2,只是拆迁了看这边有利了都来了,原来我家这边很穷很穷根本没有人愿意过来,我爷在别处也有宅基地2个儿子都在那边,2个女儿早都嫁出去了。
拆迁办只和我家谈,全部拆迁费用房屋都在我父亲名下。
他们只是拿我爷爷2002年写的安排书(意思5个人都来这边分)和我爷爷当然和我家打官司时,赢取了一件使用房,可以过后早都拆除了(拆除时我爷爷还活着),还有一些其他证据,据我了解都是些不沾边或是他们几个慌造的,还有我爷爷2007年已经去世!
要是原来2002年都有安排书(安排书上就有一个人认证签名,不是法律上有一条是必须2个人吗),原来土房没人来(过去那边一间门面房600元,我家这边一间石棉瓦房才几十块)过去了快10年没人愿意来,拆迁了拿出爷爷的安排书,这时候这个东西能作为分配的依据吗? 对我很不利吗? 可是拆迁时 拆迁办只要地不要房,房子赔也只赔2楼以上的评估基本造价和1和2楼的装修费,这个跟他们也没关系,拆迁要地,土地登记就是我爸爸的!他们有权利来要房子吗?再说了 拆迁要地不要房,就算承认给房子,可是房子早拆了,我家早盖新房了。就算我家承认他们有房,他们也不能要拆迁安置房吧,最多给评估出来的房钱吧(大概380左右)。请问下尊亲律师,有什么不对吗,难道国家承认的土门拥有人,他们说不承认就不承认吗?还是他们给土地局去评理。
他们打官司一直找的熟人,人家很关照他们,很多时候根本不听我家的,可以说是胡来,还给我家放话中院的人很邪恶呀。一审的人也跟他们有关系,直接就来胡判。
(第一次 一审我家赢 二审驳回 在一审我家败了 到二审还不敢判 好几个月了 说的准备判呀 听说说我家没理 难道我家必须去高院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rgkjc(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1-06-20 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