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 王大在1999年以11万卖出一套郊区住房200多个平方(当时是集体土地现在该地块以转为国有土地,现估计价值100万)给李三(李三是城镇居民其老婆是本村人但不是一个村民小组),当时房款两清,李三一直居住至今,马上面临拆迁可是一直没有过户,李三起诉王大要求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一审判决王大有义务协助办理过户,王大不服反上诉到中院理由是原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李三是城镇居民其老婆是本村人但不是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要求收回房屋退回11万及利息,或者给予经济补偿.您说王大能赢吗? 
问题补充:请说出理由,法律依据,集体经济组织生产小组算一级组织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zwjzs……(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09-07-31 18:0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