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拆迁赔偿
拆迁赔偿 我的户口在农村老家所在地的镇上,农村的老家房屋现在处于拆迁范围,老家的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证上都有我的名字,而且十年前父母分了一通房子给我(有分家协议证明),这些年我也对父母尽到了完全的赡养责任。现在拆迁办的人以我有工作却没有农村户口和对于农村那套房子没有单独的产权为由,要强行将房子作残值(还不到当地市场价的十分之一),我在单位里也没有享受到国家的福利分房。请问我有权利享受老家房屋拆迁的国家规定的每人35 个平方的安置政策?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rn3513(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1-06-19 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