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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多个子女且部分子女死亡后的老人赡养问题

多个子女且部分子女死亡后的老人赡养问题 尊敬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
你们好。下面有一个关于老人赡养的案例想要请教你们。

奶奶90岁,有3个子女,个子女各育有子女各1,即6个孙子女,且都已成年。现有1子去世。请问,现在哪些人有赡养的义务?
目前知道有两种说法,
1. 之前3个子女均有义务(各承担1/3),现在只有2个在世子女有义务(各承担1/2),各个孙子女没有义务,亡子的媳妇没有义务。
2. 之前3个子女均有义务(各承担1/3),现在2个在世子女仍有义务(各承担1/3),已去世之子的2个子女(孙子女)已成年,应当承担继承其父赡养奶奶的义务(各承担1/6)。亡子的媳妇没有义务。
请问以上哪个是正确的?还有没有其他的正确法规说明。

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unny_……(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5-10-17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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