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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婚前房子房屋使用证和发票前妻不给我怎么办

离婚了婚前房子房屋使用证和发票前妻不给我怎么办 去年4月离得婚除了我婚前的一套房子我什么都没要(房子没有房产证)。法院判我一年支付7000元抚养费,当时原始发票和房屋使用证都在前妻那,在法院约定我把去年抚养费给她,她把手续给我。因为我现在在长春(结婚是在普兰店),没有时间,就把钱放到朋友那让她去取,可是她把钱拿走说第二天拿手续,可是第二天又说不给了,朋友说要报警她才把钱拿回来,但是发票什么的还是不给我!现在离婚一年多了手续还在她那里。因以前的老房子没有原始发票和房屋使用证卖不了也办不了产权!这两天打电话她说要我把剩下12年的抚养费(8万多)一次付清才给我,我现在没有钱,再说我怕她以后搬家我找不到孩子呀!我想申请强制执行,她再不给我怎么办?我在外地和她耗不起呀!!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帮帮我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德政(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1-06-19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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