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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二楼住户(一楼是专用下水通道),由于家里无人居住,被水淹了并伴有恶臭

我是二楼住户(一楼是专用下水通道),由于家里无人居住,被水淹了并伴有恶臭 我是二楼住户(一楼是专用下水通道),由于家里无人居住,被水淹了并伴有恶臭,经检查是厨房的下水通道被堵了,立即联系了物管进行疏通。但家里客厅的木地板、鞋柜全部被泡坏了,只有全部拆掉。但是疏通管道后物管又说这不是他们的责任,主要责任是楼上用户使用不当导致下水道堵塞。经了解二楼被堵情况不是我们这家才出现过。物管只答应给免除一年物业费,但是造成的损失却有近万元,物管让我们要想要回这些损失只能到法院起诉二楼以上住户,找楼上住户承担相应责任。请问二楼住户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物管到底该不该负全责?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甘肃-白银)
提问时间:2015-10-17 10:4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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