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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是2010年四级士官转业 ,经过民政局安置在一家央企上班。公司内部员工用工形式有合同化(正式工)

我是2010年四级士官转业 ,经过民政局安置在一家央企上班。公司内部员工用工形式有合同化(正式工) 我是2010年四级士官转业 ,经过民政局安置在一家央企上班。公司内部员工用工形式有合同化(正式工),市场化(大学生、复转军人、普通市场化),劳务派遣用工。大学生、复转军人属于半正式,工资待遇比合同化(正式工)少一半。
公司内部规定:2006年后进公司的都不是合同化员工,也就是说不是正式工。公司也承认我的军龄视同工龄。兵役法里规定应该享受与本单位同工龄同工种一样的工资待遇,我就没有享受到。请问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企业内部规定比国家法律还大,无处申诉。恳请律师指点!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重庆-南岸)
提问时间:2015-10-16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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