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应负多少责任
我应负多少责任 去年,我因房屋倒塌无法居住,借支19万元拟重建住房。因我夫妻两人均不在家,于是以132元每平方的价格将房屋的建筑权承包给刘、胡两人,当时也因担心安全事故在写合同的时候一再强调安全第一。我还辞去工作专门在家照看。我也要求他们提供资料以我帮他们每人买一份保险。结果他们未提供资料,还未建到二楼,安全事故接连发生。首先,一名泥工在放线的时候踏着一块松砖造成轻微骨折。他们根本没有重视,第二天,包工的小刘自己在铺好板的楼面行走时竟跌下空隙。我真的是不知道如何形容自己的心情。赶忙叫车将他送往医院。住院的费用暂由我全部垫付。但我也是焦头烂额,材料费‘运费都还欠着。两人医药费将近4万,第一名伤者用费本不多,包工头也是老实人,见他一再纠缠,就一次性赔偿1.4万元,这也是伤者自己提出的。谁知他在拿到钱的第二天,就将我诉上法庭。请问:我和刘、胡签订的合同有效吗?已经赔偿为什么还可以上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69522……(湖南-娄底)
提问时间:2011-06-18 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