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镇政府司法调解问题
镇政府司法调解问题 人民调解协议书
申请人(甲方)
被申请人(乙方)
纠纷简要情况:
2011年5月6日13时30分许,甲方在众业主寻求乙方总经理解决有关问题的人群中,被无法确定的人推到至地,经
医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7000多元,为此,经派出所委托,甲方申请本委进行调解。
经调解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不负有伤害赔偿责任,出于道义给予甲方经济补助人民币陆千元整;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今后双方无任何纠葛。
本协议一式四分,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案件承办单位各执一份。
我们签了这个协议,通知去拿钱,政府的调解员让我们再签一个承诺书,承诺书大概的意思就是说我们签了承诺书就不可以在告了,我们不签就不给我钱,请问我们该去哪里投诉,是镇政府的司法厅调解员给我们调节的
我就想不通了,我签不签这个承诺书,哪个政府的调解员发什么火呢???
去哪投诉他???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打杂的家伙(上海)
提问时间:2011-06-18 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