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餐馆失火殃及楼上居民的赔偿问题
关于餐馆失火殃及楼上居民的赔偿问题 本人去年大学毕业后回老家经营一家中小型餐馆
于2011年6月16日中午餐馆失火
火势后来烧到三楼以上居民住宅。
居民住宅有三家损毁严重,其余几家只烧坏空调外机和房屋内被浓烟熏黑。
无人员死亡
伤有三:一。两个月大婴儿被烟呛到,经医院检查鉴定,身体没有受伤,无异常状况。
二。中年妇女一位,现住院治疗。并无大碍。
三。老年妇女一位,现住院治疗,无烧伤,医院证明有心脏病史。
现目前消防判决未出
但本人已经全力对上述三位人员进行入院治疗。
也为受灾严重的三户人家安排暂时的住所等。
但现在其余轻微影响的居民不断要求我为其安排吃住。
因本人并无其他经济收入,向亲朋借来的钱也全押在餐馆上。现遭受如此大的损失,面对住户提出的各项要求。
已无力接受,并且还要考虑之后的赔款等。
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emmy0……(贵州)
提问时间:2011-06-18 0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