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土地承包费太低‘要涨价可以吗?
土地承包费太低‘要涨价可以吗? 我叫张培祥,我与张志学2004年9月签订了,他家6口人46.2亩土地,5年从05年至09年12月,因他急用钱,我与张志学06年9月有续签订了18年的合同,从10年到27年,06年9月付给他20000元现金,18年共记55000元,合同规订2014年在付20000元,2010年4月他又急用钱拿去5000元,签订合同是又村长证明签字,村委会盖章合同管理委员会盖章,因国家政策好,张志学和他的家人要求涨价或解除合同,在2011年3月将我诉到法院,原因是他妈他妹他哥没有在合同上签字,在法官的误到下我归还了他家4口人的30.8亩地,给我15.4亩地,我又将张志学告到法院要求退还多收的土地承包费6667元,以及利息,可是他把我反诉,要求涨价?到法院法官也要求我涨价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培祥(新疆-昌吉)
提问时间:2011-06-17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