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幼儿园因抢凳子咬了别的小朋友老师学校家长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幼儿园无法证实其没有过错,那么应当由幼儿园承担全部责任的。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具体的责任比例由法官结合当时的情况和学校的证据进行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