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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使用权纠纷

土地承包使用权纠纷 当事人李发,1981年土地承包有51.2亩承包地,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应有29.8亩承包地,其中涝坝淌13亩,崖头其2.5亩,对面梁4.4亩......当时李发迁居离原居住地5里路远另修庄基,其父李万义与李发商议将涝坝淌13亩上到李万义名下,害怕李发迁居远了,将来调整土地推给别人。后来李阀在外打工从1990年---2007年将土地租给前后5人耕种,都有涝坝淌等地块名称及亩数。2007年李发二弟李震强行从三弟李荣手中要过来租种。1999年元月,在办理《土地经营权证》时,李震将涝坝淌原属李发的土地填到自己名下,将崖头其4.5亩土地填到三弟李荣名下,用林草地亩数凑够李发应得地亩,让队长李峰填写,队长提出质疑,回答说:我们亲弟兄之间商量好着。队长就填上。一直未给李发告知。直至2008年李发才知道自己的承包地被别人侵占。现在李发要求要回原属自己的承包地。已在对上查出两次承包底账,队长和曾承包过李发土地的人都写出书面证明,村委会也出具证明。特向贵律师请教此事采取何种渠道解决?有必胜的把握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梁德全(甘肃)
提问时间:2011-06-16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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