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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责任

人身损害责任 我与人因话不投机被对方用砍力向头部砍了一刀,遂被其同伙五六人用刀酒瓶围打,身体多处受伤.我用一水果刀刺伤两人逃出.在我逃上一出租车想去医院时被他们追上堵住,强行砸开车门刀拳相加再遭伤害.后被别人送往医院抢救脱险.医生诊断头部,背部,腹部,左右手等大伤口九处.请问:这起案件中双方各应负怎样的法律责任?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vT6575(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1-06-15 11:5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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