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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婚前购买的车和红木家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购买的车和红木家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在结婚登记前购买的车和红木家具,车的部分男方有订货单和当时男方银行账户的打款记录(女方未出资,产权证上日期在结婚登记之后,名字是男方的。),红木家具的部分男方有订货单(订货单上是男方爸爸的名字,但红木家具是直接从家具厂商运送到婚房里),女方现在起诉离婚索要车和红木家具的财产分割,男方是否会被法院判决分割一半给女方?(早上去咨询了一个律师,这个律师说因为红木家具是直接厂商送到婚房的,是爸爸购买赠与夫妻双方使用的,车是夫妻生活用品,所以红木家具和车都应该是婚后共同财产,这个说法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osun(上海-徐汇区)
提问时间:2015-10-12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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