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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您好:我是2015年4月16日生孩子,产假从4月1开始请,按照签的劳动合同是产假三个月

您好:我是2015年4月16日生孩子,产假从4月1开始请,按照签的劳动合同是产假三个月 您好:我是2015年4月16日生孩子,产假从4月1开始请,按照签的劳动合同是产假三个月,后来7月23日回来上班,生育险报销的津贴是143天,差不多五个月,总共报销生育津贴10389元,但公司产假3个月期间发我4800元,没有津贴高,公司不把差额5589元补发给我,因为这件事情还把我开除了,那个津贴差额我能要回来吗?我能拿到多少赔偿金呢?我在公司工作2年了!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苏-连云港)
提问时间:2015-10-12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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