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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去年被警车撞骨折了,二次手术该如何索赔

去年被警车撞骨折了,二次手术该如何索赔 事故经过:2010年8月19日下午3点,我骑行电动自行车按照绿灯提示过马路,在建邺路明瓦廊十字路口被一辆未拉警笛、并从左转弯车道驶出直行通过该红绿灯路口的110巡逻警车撞倒,造成我本人左脚踝粉碎性骨折及身体局部软组织受伤,并撞毁了骑行的电动自行车,肇事警员未保留现场且现场未报警直接驾驶肇事警车将我送到附近医院治疗。

事故认定:二大队交警事故认定肇事警员负全责,我无责。

治疗经过:我被送到医院后,在我远亲赶到医院并一再要求之下,对方为我垫付了前期一次医疗费用后开始手术,钢钉手术后,我住院治疗近半个月后回家休养了小半年。

目前现状:在2011年1-2月之间,肇事警员连续联系我及家人多次,期望尽早了结事故,因此,我按照对方约定的地点(车辆被保险的平安保险)去三方商谈赔偿事宜,肇事警员表示他个人不会支付赔偿金,仅限保险公司愿意支付的作为赔偿,经保险公司核算,包括所有费用在内,合计赔偿15000元(这根本不够造成我的损失)。我未同意这一赔偿方案,因此,对方与我就未再联络了。现在,在医生的建议下,准备做拿钢钉的二次手术,术后住院及回家休养一下,没有意外的话,应该就算治疗终结了。

困惑及求助:1、我该如何向对方索赔?2、索赔的金额应该是多少才是公正客观的?3、如果对方的态度不理不睬,只认保险公司赔付给我的,我有哪些方式可以合理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牵你佑手(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1-06-14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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