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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具体索赔问题咨询

孕妇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具体索赔问题咨询 您好
我于6月3日晚在行驶中被后车追尾,因孕7个月,当时有先兆早产,去医院住院两天保胎,现已出院在家休养,医院开具出院证明全休2周。交警已定责是对方全责。对方买了第三方责任险,目前所有费用均是我们自己垫付,下一步就是要找对方保险公司索赔。想了解一下我们能索赔的详细内容。上网查了有医疗费,修车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补贴。
医疗费和修车费已经出了,应该可以按发票索赔。现在就是误工费和营养费不知道要怎么定
我是自己开门店做服装生意的,但是因为商场里并没有办理营业执照,要举证还比较麻烦,而且查了一下只能按行业标准索赔,按批发零售业只有31810一年的费用计算,远远补偿不了我实际的损失。而如果按深圳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我看又有两个标准,一个是《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1年)》里城镇、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5431元/年),另一个是《广东省2011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775(2010年标准)。不知道具体应该按哪个标准执行呢?
然后就是营养费,医生说我钾低,要补充鱼肉,橙计什么的。可是并没有出具具体的书面说明,我不知道这个赔偿标准是要怎么样才能索赔成功?
还有,我孕7个月,目前检查胎儿和大人是正常的,可是后续不知道会不会还有其他问题,我能申请精神损失的赔偿吗?这个标准又是怎么样呢?是一定要有伤残鉴定才可以索赔吗?
谢谢,请帮我回复一下。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unny8……(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6-13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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