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协议中写明了房产全给女方,还需要再另外去办公证书吗?

离婚协议中写明了房产全给女方,还需要再另外去办公证书吗? 是这样的,我和爱人的一套房子要卖,因为我和爱人不在一个城市,房子又在另外一个城市,所以卖了以后过户还得两个人都跑来跑去,很麻烦。所以肯定需要其中一方去公证处办理委托书,委托另一方去卖房且办理过户。

但同时我们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我准备在离婚协议中将房屋的所有权全部放弃,给予妻子。那么我还需要去公证处办理这个委托书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aakkk……(北京-西城区)
提问时间:2011-06-13 11:37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