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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一个月不管不问。

交通事故,一个月不管不问。 我于2011年4月29日11时许,驾驶电动车沿东二环由北向南行驶,他由南向北行驶至中铁物流中心门口左转时和我碰撞,至我头外伤,软组织挫伤,于5月6日出院,交警队于2011年5月6日作出认定,我没责任,他全责。经2次协商未达成,一个月没问过我,没打过电话。我想请问,都需要什么证据,这种案子还需要请律师吗?我害怕在赔偿方面上让人家请的律师在法庭上钻了什么我不知道的法律缝隙,赔偿金都有哪些法律上认可的?还有这种稳赢的案子请律师需要多少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09849……(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1-06-12 23:57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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