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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夫妻一方签订的同意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应。

夫妻一方签订的同意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应。 邻居家要旧房改造,需要将现有的房屋全部拆掉重新建房。问题是,我家的这座老房子与邻居家有共用的一堵墙,如果直接拆掉,我家的房子就会塌掉。为此,在答应对方进行旧房改造之前(旧房改造需要接连的所有邻居签字同意才能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复),我家与对方签有协议,协议约定:对方在旧房改造的过程中不拆除这堵共同使用的墙。 纠纷的焦点在于。对方认为,根据双方房产证上的相关事实,已证明,这堵墙属于对方所有,他们有权利对自己名下的财产进行处理。我方认为,即使这是对方的合法私有财产,但白纸黑字签定的协议在此,就应该履行约定,保留这堵墙。 现在对方想在没有任何补偿和保护措施的情况下直接强行拆除这面墙。我想咨询一下,如果让对方拆除成功,对于我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比如说房屋倒塌的修缮费用,压伤后的医药费,没有住所租房的费用,误工等损失),是不是应该由对方全部承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西瓜绿的绿(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5-10-09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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