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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起诉离婚的法律咨询

再婚起诉离婚的法律咨询 男女双方均系再婚,于08年3月办理了结婚登记。现男方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并在起诉状内陈诉因婚姻存续期短,双方无共同财产(婚后男方一直对女方隐瞒个人收入,并要求女方经济上自立,就因为这些使得两人之间很多矛盾)。法院已经开了一次庭了,在庭上女方主张感情没有破裂坚决不同意离婚。因女方不同意离婚,所以在庭上就只是说了并不像男方所说无共同财产,具体情况没有多说。庭审完后法官表示会在2月后宣判。
想请问下,这种情况法庭一次判离的可能性大不大?因女方不同意离婚所以没有主张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如果一审就判离了的话,女方应该怎么样提出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呢?
补充:
因婚后男方私心很重,刻意隐瞒,女方对其工资奖金等个人收入都不清楚(只是听他同事说收入较高)。如离婚女方可不可以就双方的公积金、养老金等(只有这些还有据可查了)这种请求法院会同意吗?在一般离婚案件中把这些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的案件,胜诉性大吗?男女双方从同居到现在所住房屋系他家老人所有,同居时女方不清楚(该房屋是他一人在居住),男方在开庭时将房产证作为证据提交法庭,说是老人现在要求双方搬离(但男方明确表态他是搬回老人处同住,其实也就是逼女方搬出),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对女方在婚姻存续期内的权益做些保障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ngya……(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09-07-28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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