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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求助

经济纠纷求助 我与某人有货物交易往来,通常是他来我方取货时先货后款在收据上写明品名 数量和金额下具签名,后因他本人不想归还所欠款项而说已经支付,请问我可以直接起诉对方吗,这个收据可以作为欠款凭据吗?这个收据有没有追诉时效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Gi4555(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6-10 15:02
已有1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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