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欠款
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你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你和一方承诺的如果合同成立他会给你一定的好处费,你们之间属于居间合同关系,说白了你就是一个中间人,生意做成了,你收取你的酬金,生意没有成,你就不能收取之前约定的好处费,至于一方没有给付货款,那属于他们俩得买卖合同关系,跟你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