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
离婚以后男方这种行为是否构成遗弃罪
离婚以后男方这种行为是否构成遗弃罪 我和前夫离婚3年,期间儿子抚养权归男方所有,法援民事调解书上写明儿子同父一起生活。前夫系持中国护照的华侨,3年里基本一半时间在上海,单对其子不闻不问,在美国期间更视若无物,每月仅银行过账儿子抚养费就了事。我是一个长期患有忧郁症的病患,没有工作,儿子现年7岁,一直跟着我生活。多次与男方交涉,男方却置之不理,请问男方这样的行为构成弃儿罪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ream-……(上海-普陀区)
提问时间:2009-07-27 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