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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应该向业主收取物业费吗

物业公司应该向业主收取物业费吗 当前位置:聊城日报20110309期 >> 第B4版:商贸零物业费选聘“大管家”香江开创物业服务新模式
  本报讯 日前,香江市场一期业主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物业服务公司,我市绿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绝对优势成功应聘,成为香江市场一期4000多户业主的新“管家”。可是,市场业委会却给该物业公司提出了一个苛刻的条件:必须以“零”物业费入驻,在社区面貌没有根本改观,物业服务未得到广大业主认可的情况下,不能收取任何服务费。香江市场“零”物业费聘请新物业的做法在我市尚属首例,开创了我市商业社区物业服务新模式。“我们要求新物业公司‘零’物业费入驻,主要是想通过这种模式督促物业公司扮演好‘大管家’的角色,真正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香江市场一期业委会主任张庆仁介绍,新物业入驻之前,香江简直就是一个烂摊子。因开发商遗留的问题太多,商户对市场的经营和生活环境都不太满意,对开发商指派的物业公司也持抵制态度。业主与物业关系的不和谐,导致整个市场出现服务“真空”。为了彻底改变这种混乱局面,香江市场一期八大行业业主推选出49名代表组建了业主委员会。最后,在香江管委会的帮助和协调下,业委会通过法律途径解聘了老物业,并代表业主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公司。“由于广大业主对物业的不信任,已经形成一种思维定势。如果新物业入驻后,在市场环境未得到根本改观的前提下便立即收取服务费,这很容易让广大业主再次对物业产生抵触情绪,不利于新物业开展工作。”市场业委会秘书长万金峰告诉记者,经过业委会全体成员的缜密思考,最终决定利用香江商业社区的特点,争取让新物业通过对市场内公共区域的经营收益来抵消业主的物业费,从而实现“零”费用入驻。“香江广大业主既然选择了我们,即便任务再艰巨,我们也会坚持下去,为广大业主提供最优质的服务。”绿园物业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公司的日常运营费用相当高,为确保对市场环境进行全方位“改造”,仅配备的保洁、保安人员就接近100人。今后,他们将会通过对社区公共设施的经营,争取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开辟新的盈利模式,以填补物业服务费的空缺。□记者邹辉
短评
开先河之举
□邹辉
      物业服务费可以说是埋在物业与业主之间的一颗“定时炸弹”,稍有不慎,便有可能引发他们之间的 “战争”。香江市场业委会通过“零”物业费,巧妙地绕开了这一争论焦点,创立了我市商业社区物业服务新模式。这一举措是对传统的物业服务商业模式的破坏性创造,不仅首开我市社区零物业收费之先河,更是对物业服务行业提出了新的服务要求。
  严格地来讲,零物业费社区应该是物业不向业主收费,而是通过对社区内公共空间和设施的经营,实现自己的收益。新模式促使我市物业服务公司必须尽快转变理念,变“服务”为“经营”,通过社区的经营性物业来弥补物业运营费用。如果“零”物业费这一社区服务新模式能够在我市商业社区,甚至住宅小区广泛推广,到那时,构建和谐社区将会水到渠成。
 
这是绿园物业入住香江市场一期时对业主和社会的承诺,物业公司入住后也对市场内的公共区域的货运车辆进行收费,并且在停车场建设50余间门市房对外出租收益(所建房屋未征求所有业主认可),还对进出市场的所有车辆和摊贩收取费用.向全体业主收取卫生费.。
   但是现今物业公司凭与业委会一成员签订按每平方0.5元物业收费合同(因该成员掌握业委会公章,在未征求业主和业委会主要成员意见的情况下)。现物业已着手向业主收取每平方0.5元的物业费。
   请问物业公司利用公共区域空间盈利变为己有,再向业主收取卫生费另加0.5元的物业费的行为合乎法律规定吗?业主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不可以聘请律师向法院起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st788……(山东-聊城)
提问时间:2011-06-09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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