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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对方父母给了我们三十万,说是给我们日常开销。是否算是婚后共同财产。现在要离婚,对方说这三十万是他

婚后对方父母给了我们三十万,说是给我们日常开销。是否算是婚后共同财产。现在要离婚,对方说这三十万是他 婚后对方父母给了我们三十万,说是给我们日常开销。是否算是婚后共同财产。现在要离婚,对方说这三十万是他婚前工资存款,寄存在他妈那里的,只不过他婚后由他妈给到我们。所以是他婚前财产,请问他的说法是法律支持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n(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5-10-05 19:00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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