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十年后还可以再追要孩子的抚养费吗

离婚十年后还可以再追要孩子的抚养费吗 婚前育有两个孩子,离婚时法院判决小孩子归男方抚养,但在离婚十年的期间里男方一直未履行其抚养义务,也未支付任何费用给女方,现在孩子还在上学,未满十八岁,女方可以向男方追要这十年的代抚养费吗??女方可以向法院提出怎样的请求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ealth……(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1-06-08 12:13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