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买个手机是分期付款的,贷款额1100元,当时填写贷款申请的时候

我买个手机是分期付款的,贷款额1100元,当时填写贷款申请的时候 我买个手机是分期付款的,贷款额1100元,当时填写贷款申请的时候,我问销售员,我的贷款是多少期付完、每期付多少?销售员回答:是12期,每期付103元,当时因为有点帮,没有注意看看,今天我在我的借款人须知看到,上面写的是24期,每期付103元,现在我多还1236元人民币,我的是12期,我居然要多还12期的钱,这个算不算敲诈,求解?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5-10-02 10:58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