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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潘律师,我是一名街道小学附属学前班的老师,我们班有学生55名
你好潘律师,我是一名街道小学附属学前班的老师,我们班有学生55名 你好潘律师,我是一名街道小学附属学前班的老师,我们班有学生55名,每次都是带着全部学生上厕所,把他们送到厕所每口,然后在厕所每口等他们出来,中午吃完饭准备去厕所睡觉,一个小朋友不小心在厕所滑倒,没有及时告诉老师,因为磕在耳朵后面,老师当时没有发现过没多久才发现,并把他送到医院救治,逢了五针,现在在医院住院观察,当时我给垫付了一千元,现在如果再要求我付钱,我是否应该继续付钱?学校应该承担责任还是我呢?我只是一名代课老师,学校没有和我们签署过合同而且没有给我们交付保险,我想直到我应该继续负责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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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山东-日照)
提问时间:2015-10-01 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