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共同出资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算赠与吗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要求分割。
可以起诉要求返还。
需要提供借款给对方的相关证明。
可以要求返还。
关键是你出资的性质!
这不能算是赠与。你有权讨要所付的首付款和还贷的钱。
1、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出资的性质可以认定为借款,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2、法院审理必须提供借款给对方的证据,不然会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你好!
首先,你们已经离婚,那么在购置的房产,如果没有公证的赠与协议,那么按照普通民事合伙予以分割。
其次,如果你证据充分,如购房合同、出资证明,你是可以主张首付和还贷款。这个没问题。
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如满意敬请采纳支持!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或微信联系。
你好
1、赠与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一方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另一方有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本案中你们双方没有签订赠与合同,在离婚协议时你也没有作出赠与的承诺,所以,赠与是不存在的。
2、既然赠与关系不存在,但是你们之间确实发生了经济往来,此时你们之间的关系应当认定为借贷关系。此时你可以要求前妻返还首付和你替她还贷的钱,我认为这个要求法院会支持你的。
3、你有打款给卖家的转账记录和收据、购房合同,我认为这些证据足以证明首付款是由你出资,没有问题。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您好,你可以讨要首付款和还贷的款项,建议积极收集证据维权。
这个要看你什么原因给前期买的房子,你们是否签订了赠与协议,若无,法院会审查整个债务的赠与理由,成立则按赠与处理,你也可以以不当得利追回,但是得看证据构成
如果房款是借款你有权要你前妻还款,如果房款是赠与款则你无权要你前妻返还。
提供相应证据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你为什么要以你前妻的名义买房,需要你说明理由。
你前妻说是赠与需要她提供证据,根据你说的情况她很难提供证据,因此赠与是不成立的。
对于你可以有两种方式追偿:1、认为是借款,要去你前妻返还首付款和还的贷款。2、你可以说是顶名买房,实际购房人是你本人。但这种方式需要你提供证据或者说出一个合理的理由即为什么以女方名义购房。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赠与的认定不需要对方支付对价,但离婚后还无偿赠与则不符合人之常情。所以可以通过离婚后夫妻感情破裂、没有需要支付损害赔偿的理由以及各种票据证明是借贷关系。
您好,需要您提交当时是借款给她的证据,不然对方主张的赠与是可以成立的。
没有相反证据,应属于赠与。
您好!如无借款方面的证据,则极有可能被认定为赠与。
照您所述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如果你拿不出借款证据,就是属于赠与。
构成两人共有。
离婚后为前妻买房还贷,又没有借条,只能视为赠与。一般情况下不能主张返还。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您离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一套房屋登记在前妻名下,并不视为对其赠与。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本案中,双方未签订赠与合同,且您并无赠与的意思表示,因此,虽然只登记在她一人名下并非视为对其增益。
其次,您当初为何出资登记在她的名下?这个也需要进一步核实清楚。再者,如果你们共同出资,那么房屋你们可以协商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补偿对方支付的首付款及还贷部分。
再次,建议你们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您可以将保留的证据(例如转款凭证或者支付凭证等证据)并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您已支付的出资款。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你好,你的情况从你的表述来看是合资买房属一方名字。前妻的主张是站不住脚的,你可以主张合资买房,只是因为贷款等原因属了前妻一个人的名字。如果证据全的话,可以证明是自己出资并还贷。保证最基本的利益,减少经济上的损失。处理的方法是委托律师去谈,谈不成起诉。起诉过程中还可以庭下和解。毕竟是夫妻,你们能在离婚后再一起买房,说明你们还有感情,只是没有处理好这段感情。和为贵是上策。情感上的结需要打开,不全是经济利益上的事。互相理解互相让步,才能真正和平解决问题。这时中间桥梁作用的律师很重要。最好的结果是在处理这个问题的过程中最小伤害原则,彼此能在解决问题后不再记恨。如果还有和好的可能,可以利用这个时机来修复。修复不了也不要衢彼此加深伤害。具体还要看你们之间的一些细节。需要的话可以致电给我 18698843691
你可确认该房归你所有或起诉返还不当和利。
根据你的描述,如无赠与约定,应该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可按照对房屋的贡献大小主张分割房屋。
首先,有几个问题您没有说清楚,一个是,为何出资给前妻买房,房子由谁居住;一是,离婚协议虽没有约定财产分割,实际的财产是如何处分的。这可能会影响是赠与还是借款。
你好!
根据你的表述和提问,我在认真分析后认为:
1、赠与行为必须有赠与合同,且双方有赠与的意思表示,你的情况不属于赠与。
2、该房产有你的出资,你可以凭借出资证据,要求法院判决你前妻返还出资及相应的增值。
3、房屋所有权无法获得,因为名字为你前妻,一般法院只按照债务处理。
4、如有其他问题,建议来电咨询。需帮助请委托律师。如对回答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不一定,要看证据是否充分
你好,实际的出资以及还贷都是由你进行,由你承担主要的权利与义务,这相当于你以她的名义购房,你和你前妻成立挂名关系,但法律上不动产以登记为主,登记在你前妻名下,就归你前妻所有,但你有权要求她返还购房款,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当面向律师咨询
可以要求支付首付款和贷款。
你和前妻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你能要回首付款和房贷的钱,房子是你前妻的
你好:看手续了,事前妻的
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按出资比例确定各方享有的份额。不算赠与。江苏判例。
收集相关证据,可以提起诉讼。
可以要求返还您的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