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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您好,八年前我与一南方女子结婚,婚后一直两地生活,工资也是各花各的

王律师您好,八年前我与一南方女子结婚,婚后一直两地生活,工资也是各花各的 王律师您好,八年前我与一南方女子结婚,婚后一直两地生活,工资也是各花各的,只在假期团聚,婚后,我出资五万他出三万在南方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名字写她,后来我又独自全款在本地买了一套房子,女方分文没出,房产证名字是我,请问,如果离婚,这两套房子都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北-邯郸)
提问时间:2015-09-29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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