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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土地纠纷
土地纠纷 律师您好:
我是和田市肖尔巴格乡人,我们家01年从个人手里买了一块地,土地使用证一直没有办,只有村委会开的发票和乡党委书记的签字。今年三月份跟别人签协议卖掉了,但是现在反悔了,想把地要回来,当时卖的时候协议上写的是谁反悔了要叫30%的违约金,我想问一下如果我现在通过法律途径向把地要回来对我利不利,违约金一定要交吗?
谢谢您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saplan(新疆-和田)
提问时间:2011-06-04 16:53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李军山
2011-06-04 18:09
不要自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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