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双方已交付和收到定金,因分歧较大未签订合同,定金怎样处理?
双方已交付和收到定金,因分歧较大未签订合同,定金怎样处理? 1、定金收条原文(名字隐去):
收款收据:今收到张××交来××加工店转让定金叁万元(20000元),余款(含转让费、房屋租金)十五万元于2009年8月10日前一次性交清。如在此期间不付清余款,王××有权转让××加工店给他人,定金叁万元不退。 此据 收款人 王××收款时间:2009年7月16日
2、 经过:(王××为甲方,张××为乙方)今年7月12日,乙方看过甲方的店铺(包括门面和2、3楼住房,系甲方自有房)和甲方事先拟订的合同(仅看过未带走),口头谈好:转让费十二万,房租六万/年,继续从事原店行业生产。乙方于16日支付甲方定金30000元,甲方手写“收款收据(见上文)”口头约定:20日签订合同时支付8万,8月17日前再支付7万。20日甲乙双方均对转让合同及房租合同进行修改,甲方主要涉及部分转让内容,注明“不含一楼另外2间门面”,(引号内为手写添加内容,该门面现租赁他人从事零售),乙方主要涉及期满续租和房屋维修责任内容。修改后的内容对方均不能接受且不能协商一致,乙方提出终止协商,要求甲方退还定金,甲方不退。
现在的书面证据只有收条,转让合同及租赁合同(为打印的草稿,草稿上有甲方手写的“不含一楼另外2间门面”字样。
3、 请问:1、该定金性质,属于订约、成约、解约、违约定金的哪一种或哪几种?
2、如果打官司,最可能的结果会怎样?
不好意思,只有这点分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uzhen……(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09-07-24 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