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国有土地过户疑问
国有土地过户疑问 我父亲于2005年买的一栋两层楼房,面积大概有100多方,房屋是1994年建造的,土地使用证(土地性质是国有土地)和房产证都有,当时只把房产证过了户,没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现在想办理过户,土地资源部门告诉我们说现在过户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办理临时的,就是租赁方式,最多是10年,另一种是办理70年使用年限的,但还要要求由规划部门书面出示一张城市规划说明书,我想请问以前的证件都是齐全的,现在只是过户,为什么还要经过那么多的部门,不是只在土地资源管理所里办理就行了吗?还有,以前的土地已经划给了建房人,为什么办理过户就要由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而改为租赁的方式给居住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KA3378(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1-06-03 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