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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急!如何判断《派遣合同》是否有效

急!如何判断《派遣合同》是否有效 我于2010年11月11日进入上海某公司工作(已保留考勤卡),口头薪资约定为4300元整(税后)。2011年03月03日公司请上海某人才公司拿着一份劳动合同请我签署。劳动合同甲方为上海某人才公司,乙方为我本人,第三方为与我发生实际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中其中有2条是这样写的:
一、甲方派遣乙方到上海XXX公司工作,甲方同时与第三方签订《派遣合同》,并为第三方及乙方提供人事管理服务
二、固定合同期限为2011年3月1日至2013年2月28日为止,其中前/月为试用期。 
三、乙方的工资由甲方受第三方委托支付,每月为人民币2000元。(试用期工资为/元)
合同中只是简单写出我担任的职位和一周工作40个小时,工资为税后工资,不承担社会保险金个人部分。
具体有几个问题想咨询请问各位律师:
1.本人于2011年11月已与上海某公司发生实际劳动关系,并且事先完全不知该公司会请第三方人才公司作为甲方来签署劳务派遣合同。另外,我的社会保险缴纳基数金额高于劳动合同中的每月工资数2000元。并且,2011年11月,12月,2011年1月 2月均没有缴纳社会保险。
与人才公司签署的劳动合作中最后一条中写有,甲方已将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派遣合同》的主要内容告知乙方。事实情况为没有任何乙方告知我本人《派遣合同》的内容与条款。请问在这种情况下签署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应?
2.如果与实际发生劳动关系单位有劳资纠纷,我到底应该诉讼哪一方?
3.现在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终止我和第三方签署的劳动合同?
4.如果实际发生劳动关系单位要求与我本人终止劳动关系,我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如果申请劳动仲裁,被申诉人的主体应该是哪个单位?

非常期待各位的回答。
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lan1……(上海-虹口区)
提问时间:2011-06-03 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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