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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要求法院给份对方提供材料的复印件,法院不给,怎么办?

要求法院给份对方提供材料的复印件,法院不给,怎么办? 劳动仲裁书以生效,去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却不给执行,说对方出示新的材料认为劳动部门发的开庭通知书的时候名字写错了存在错误,但我认为对方出示的材料是伪造的,并要求阅卷复印一份,法院却以现在还在审查期间文件属于不能公开的文件不给看,也不给复印,这样合法吗?我现在有没有权利看劳动部门发的通知书?找谁能解决这问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雯(北京)
提问时间:2011-06-02 20:46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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