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套房子是婚前婆婆买的,房产证上有婆婆、已故公公、老公三个人的名字
无论是继承还是共同共有都是有的。
女儿本来就是可以得到的,无论是继承还是共同共有都是有的。
如果加名进入产证,就是房屋产权的所有者权益,但只是产权人之一。
房产权益以登记为准。
如产权人加上你女儿,产权人会得到更多的份额。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加上名字了就有。
产权证加上女儿名字,女儿就是产权所有人,会得到更多的份额。若需帮助,可来电。
你好!
根据你的表述和提问,我在认真分析后认为:
1、在变更名字前,你女儿有继承你们财产的权利。
2、在变更后,你女儿有直接的财产权份额,不需要继承。
3、如有其他问题,建议来电咨询。需帮助请委托律师。如对回答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