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被人打断3根肋骨
被人打断3根肋骨 您好,我爸爸被同村人打断3根排骨,现在医院就医20天,2天前当事人拒绝交医疗费,现医院已停药两天。经人协商当事人只想花5000元了事(除医药费)我爸在工地上每天最底是75元一天,还不包括家里每天的农活。在此期间我们回家探望花的交通费大概1500,我们的务工费还不算,我想问如果要求赔偿的话,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生活铺贴费,精神损失费,大概可以赔偿多少,如果经过法院告其故意伤人的话,法院会如果判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余海波(湖北)
提问时间:2011-06-02 13:42